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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微評
  □新華社記者周琳魏宗凱
  使用過期食品,還聲稱“吃不死人”;面對政府監管部門檢查,就是不開大門;面對質疑,堅稱是“個體事件”。對福喜這樣的不良商家,人們不禁要問:商業信譽“過期”還能再回爐嗎?
  依法配合調查是義務,更是公司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。可上海福喜的保安就是能“一夫當關、萬夫莫開”,將執法人員攔在門外。這一個多小時福喜廠區內到底發生了什麼?應當給監管部門和公眾一個回應。
  此事說明,不是所有大品牌都代表著高品質;過往記錄良好,也不能放鬆監管和審查。在食品安全領域,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小石子,都可能導致消費者咯掉牙齒。
  誠信為本,法律為界。不是“吃不死人”就可以為所欲為。沒有誠意的聲明輓回不了所犯的過失,更輓救不了碎了一地的商業信譽。
  據新華社上海7月22日電
  (原標題:洋快餐:商業信譽“過期”難回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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